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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會務紀要
日  期: 101-07-06
內  容: 函台灣高等法院:
本會會員即 貴院庭長蕭艿菁、法官藍文祥等應大陸中國法學會所屬海峽兩岸關係法學研究會函邀,於民國101年8月10日至24日期間,前往杭州、北京等地參加該會所舉辦之「兩岸法學交流研討班」交流活動。敬請 貴院准予公假前往,請 查照。
活動照片: